
业主应督促汕头电梯定期维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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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汕头电梯特种设备安全案件共15件,其中电梯安全案件为11件,占比率为73%。电梯安全案件占比高,加之电梯使用人群广、频率高,为此,县质监局相关人员提醒:需自觉维护电梯安全,合力构筑安全防护网。
根据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,电梯维保单位必须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、润滑、调整和检查,我们通过主动执行监察行动、受理居民投诉、安全宣传进小区等方式,不断强化监管。
此外,电梯安全还需要市民的自觉维护。小区安全就是生命安全,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不仅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,维保单位应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对电梯进行常态化保养维修,也需要使用电梯的居民爱护。
如何爱护电梯?
具体而言,首先要明确业主及业主委员会、物业、维保单位在电梯使用管理中的责任。
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既是电梯使用者,也是电梯费用的“买单者”,一旦电梯出现安全隐患,首当其冲的便是业主。
因此业主需积极学习正确的乘梯方法,如不顶阻电梯门、不随便按紧急按钮等,遇到电梯故障问题时需正确判断、简单处理,避免困梯时采用不当措施造成事故发生。
其次,要主动关注维保日期,督促维保单位前来做维护、保养,对超期维保的违法行为,可拨打12305进行举报、投诉,增强安全意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