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物业收取揭阳电梯使用费合理吗?
标签:揭阳电梯
确实有一些小区收取业主的揭阳电梯使用费,但是对于我来说,也是属于听说过没见过的。
一些远郊区县的回迁房小区,由于牵扯到土地所有制问题,一般的管理都是由村委会组建物业公司负责。
相对来说管理上比较随意。
也比较有乡土气息。
但是即使如此,也没有听说哪个小区会收取业主的电梯使用费用。
不过确实从相关的报道上看到很多外地城市有这种情况。
这显然是违反物业法的。
虽然如此,但是似乎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,类似的曝光,最终也都是不了了之。
目前中国物业现在的主要问题并不是在于物业本身,而是在于与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得到贯彻和执行。
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雇佣主体的缺失。
众所周知,决策的效率与决策人数的多少成反比。
就是说参与决策的人数越多,决策的效率也就越差。
参与决策的人数越多,最终能够正确决策的可能性就越低。
理论上来说,整个小区做出任何的决定,都需要得到全体业主的同意。
因此对于现在动辄就有几千户的小区而言,业主根本就没有办法形成一个统一的意见。
而能够制约物业,只能是由全体业主做出一个统一的决策。
这就形成了一种矛盾。
一方面是众多背负着主人名义的业主,无法形成合力对物业公司进行制约。
另一方面则是物业公司打着为业主服务的名义行敛财之实,为所欲为。
任何一个业主,他所能代表的只有1/2000或1/3000,因此物业也就以此作为理由,根本就不予采纳。
中国的物业已经越来越有一个服务机构变为了一个管理机构,而且是常设的。
尤其是按照中国现行的规定,小区交付之时,是由开发商所指定的物业。
想更换则必须要等到成立业主大会,成立业委会之后。
这也就造成了开发商在利用建房赚取大量金钱之后,仍然可以利用物业公司继续压榨业主。
因此也就往往造成了业主在购买了开发商的房产之后,头顶上就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主管单位。
那么有的朋友说咱们成立业委会把他们换掉就是了。
说起来很容易,做起来就难了。
首先这种带有自治性质的民间组织是得不到支持的。
因此现在组建起来的业委会都是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。
其次这种组织成立之后,由于没有可以制约的力量。
绝对的权利就会造成绝对的腐败。
业委会一旦腐败其后果不堪设想,其危害性也远远大于物业公司。
业委会的腐败往往是建立在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同流合污之上。
物业公司如果再具有了业委会这张民意的免死金牌,其行为就更无法制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