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揭阳电梯受损,维修费用由谁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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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月3日,林先生房屋家中暖气漏水,造成该楼揭阳电梯进水,电梯损坏,电梯的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检修。电梯维修单位向物业公司出具电梯损坏说明,说明记载因林先生家暖气跑水,导致电梯损坏。物业公司将电梯维修费用垫付给维修公司后,再多次催促林先生指出该费用未果后,将林先生诉至法院。
法院判决
法院审理认为,根据物业公司与林先生的庭审陈述、电梯维修公司对电梯损坏的说明,能够证明电梯进水损坏是因林先生家暖气漏水造成,林先生应作为损坏的责任人,承担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。林先生以没有看到损坏的部件为由,主张免除赔偿责任,该院不予支持。
物业公司在电梯损坏后,联系电梯维修公司对损坏电梯进行了维修,并支付了维修费用1115元,向林先生主张电梯维修费用,本院予以支持。
林先生主张家中暖气漏水系因物业公司对暖气压力表进行维修造成,但未提供证据证明,本院不予支持。
建议分析
本案中,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》及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》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签订的,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。
林先生为该房屋业主,电梯为该小区的公共设施,物业公司按照与林先生签订的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》及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》要求林先生赔偿电梯修复费用是合情合理的。